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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04 10:38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2

事项名称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

3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3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4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3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3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八条

4

实施主体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

办理地点

1.蒙山县管理部地址:蒙山县华虹滨江新城15幢2号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蒙山县管理部业务大厅缴存提取业务1、2号窗口

2.藤县管理部地址:藤县绣江路宏达广场6号楼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藤县管理部业务大厅6号、7号窗口

3.岑溪市管理部地址:岑溪市滨江一路金湾顺景小区A幢一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岑溪市管理部业务大厅1号、2号窗口

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归集管理科8、9号窗口

5.苍梧县管理部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东三路3号佳和云景轩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梧县管理部业务大厅公积金缴存窗口

6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7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0774-12329。现场咨询:

1.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

2.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东三路3号佳和云景轩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梧县管理部业务大厅公积金缴存窗口;

3.岑溪市滨江一路金湾顺景小区A幢一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岑溪市管理部业务大厅1号、2号窗口;

4.藤县绣江路宏达广场6号楼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藤县管理部业务大厅6号、7号窗口;

5.蒙山县华虹滨江新城15幢2号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蒙山县管理部二楼缴存提取业务1、2号窗口

监督电话

现场监督投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楼法规科,电话监督投诉:0774-6023105

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工作日

9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1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11

结果名称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的限期缴存通知书

12

备注

 

详细办事指南请扫描广西政务APP或通过

浏览器搜索“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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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欧阳庆娇。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份数

来源渠道

备注

1

反映问题的书面材料

原件

纸质

1

申请人自备

2

合法的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

1

政府部门核发

投诉、举报单位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3

劳动关系证明

原件

纸质

1

其他

4

有效工资凭证

原件

纸质

1

其他

5

来访人须提供被投诉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全称,地址,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原件

纸质

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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