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办理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无单位代缴住房公积金的梧州市居民均可自愿缴存,缴存后符合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连续足额缴存满一年后,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优惠利率,减轻购房负担。
例:40万元3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比一般按揭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78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详见附表。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计息
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后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5%计息。
四、关于税费问题
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由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所有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办理渠道
办理流程简便。
(一)网上办理:登录中心网上渠道(个人版网厅、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无需提交任何资料。
(二)柜台办理:个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各管理部申请办理。
六、业务受理网点及联系电话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 0774-6023252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梧县管理部 0774-2682847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岑溪市管理部 0774-8231455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藤县管理部 0774-7281652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蒙山县管理部 0774-6281510
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参考表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
2024年11月27日
附表: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参考表


备注:1、最终可贷额度以申请贷款时核定为准(贷款期限5年以上年利率:首套2.85%,二套3.325%)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年满18周岁以上,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多子女家庭首套自主住房最高可申请贷款50万元;二套新建商品房最高可申请贷款45万元(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中心受理时间为准)。
4、贷款期数超过借款人夫妇法定退休年限的,按借款人夫妇住房公积金缴存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
借款申请人最终还款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5、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折算得出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月缴存额。
6、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0774-283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