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2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申请办事指南。 | |
3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 |
4 | 实施主体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5 | 办理地点 | 1.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归集管理科1、2、3、5、6、7号窗口; 2.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东三路3号佳和云景轩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梧县管理部业务大厅公积金提取窗口; 3. 藤县绣江路宏达广场6号楼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藤县管理部业务大厅9号、10号窗口; 4. 岑溪市滨江一路金湾顺景小区A幢一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岑溪市管理部业务大厅3号、4号窗口; 5. 蒙山县华虹滨江新城15幢2号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蒙山县管理部业务大厅缴存提取业务1、2号窗口。 | |
6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 |
7 | 咨询及 监督电话 | 咨询电话 | 0774-12329。 |
监督电话 | 0774-6023105。 | ||
8 | 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
9 | 办理渠道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http://www.gxwzgjj.gov.cn/netface/login.do)。 | |
10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11 | 结果名称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受理回单。 | |
12 | 备注 |
详细办事指南请扫描广西政务APP或通过 浏览器搜索“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查询。
编制人:欧阳庆娇。 |
申请材料目录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备注 |
1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须知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纸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 | 中心网站下载或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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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3 |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申请人本人I类银行卡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在工、农、中、建、交、农信社、桂林银行、北部湾、邮储银行等银行办理的一类银行卡。 | |
4 | 离休(退休)证明 | 原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离休(退休)证或相关职权部门开具的离休(退休)证明,法定年龄退休的无需提供退休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