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2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提取(购房)申请 | |
3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 | |
4 | 实施主体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5 | 办理地点 | 1.藤县管理部地址:藤县绣江路宏达广场6号楼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藤县管理部业务大厅9号、10号窗口。 2.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归集管理科1、2、3、4号窗口。 3.岑溪市管理部地址:岑溪市滨江一路金湾顺景小区A幢一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岑溪市管理部业务大厅1号、2号窗口。 4.苍梧县管理部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东三路3号佳和云景轩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梧县管理部业务大厅提取窗口。 5.蒙山县管理部地址:蒙山县华虹滨江新城15幢2号二楼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蒙山县管理部业务大厅缴存提取业务1、2号窗口。 | |
6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 |
7 | 咨询及 监督电话 | 咨询电话 | 1.电话咨询:0774-12329; 2.现场咨询: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 3.网上咨询,网址:www.gxwzgjj.gov.cn。 |
监督电话 | 现场监督投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楼法规科; 电话监督投诉:0774-6023105。 | ||
8 | 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3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 ||
9 | 办理渠道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10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11 | 结果名称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受理回单 | |
12 | 备注 |
详细办事指南请扫描广西政务APP或通过 浏览器搜索“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查询。
编制人:欧阳庆娇。 | |
申请材料目录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来源渠道 | 备注 |
1 |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纸质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
3 | 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申请人自备 | |
4 | 购房合同 | 原件 | 纸质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购房款发票或收款收据 | 原件 | 纸质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6 | 不动产权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7 |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申请人本人I类银行卡 | 原件 | 纸质 | 1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在工、农、中、建、交、农信社、桂林银行、北部湾、邮储银行等银行办理的一类银行卡。 |
8 | 契税完税凭证 | 原件 | 纸质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