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经查,有部分单位存在一定数额住房公积金暂存款,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能及时汇缴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清理单位住房公积金暂存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缴存单位应及时核对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开通单位网厅的单位可以自行登录中心单位网厅核对住房公积金暂存款挂账情况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未开通单位网厅的单位可由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经办人)到中心市本级(管理部)柜台核对或直接拨打中心市本级(管理部)电话核对。
二、确实挂有住房公积金暂存款的单位,应及时补足汇缴款项并及时办理汇缴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
三、单位因职工工作调动或离职原因已无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机构改革合并等原因停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仍挂有住房公积金暂存款的,应及时向中心申请办理暂存款的清退或调账。
四、单位已长期停缴,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仍挂有住房公积金暂存款的,应及时向中心申请办理暂存款的清退。附暂存款挂账超三个月单位名单。
五、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市本级 黄妙红 6023252
苍梧县管理部 陈梅 2693916
岑溪市管理部 周小芳 8231455
藤县管理部 潘冰澈 7281652
蒙山县管理部 孔凡栩 628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