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效率,简化市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办理流程,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我市缴存人办理市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的办理流程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
一、缴存人办理市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转移手续的,无需再提供《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只需缴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前台或直接电话告知所属的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即可。
二、中心定期对重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对符合转移情形但没有及时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心将统一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特此通知
中心联系电话:
梧州市本级 6023252
苍梧县管理部 2682847
岑溪市管理部 8220330
藤县管理部 7281652
蒙山县管理部 6281510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