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适应业务系统信息化的要求,优化我市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托收范围:在中心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均可办理托收业务,每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只可对应一个托收银行账户。
二、托收账户:缴存单位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可以办理托收业务的账户。
三、托收金额:按中心业务系统显示的月应缴额(已经缴存单位当月提交的汇缴单据确认)全额托收。
四、可以办理托收业务的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信社、北部湾银行。
特此通知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梧州市本级 欧阳庆娇 6023252
苍梧县管理部 黎林平 2682847
岑溪市管理部 陈洁莹 8220330
藤县管理部 黄艳妮 7281652
蒙山县管理部 陆贤媛 628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