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是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托收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 09:44 来源: 梧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适应业务系统信息化的要求,优化我市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托收范围:在中心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均可办理托收业务,每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只可对应一个托收银行账户。

二、托收账户:缴存单位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可以办理托收业务的账户。

三、托收金额:按中心业务系统显示的月应缴额(已经缴存单位当月提交的汇缴单据确认)全额托收。

四、可以办理托收业务的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信社、北部湾银行。

特此通知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梧州市本级  欧阳庆娇 6023252  

苍梧县管理部   黎林平   2682847

岑溪市管理部  陈洁莹   8220330

藤县管理部   黄艳妮  7281652

蒙山县管理部   陆贤媛  6281510

 

关闭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 主办: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您是第位访问者

网站备案号:桂ICP备08002598号-2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