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手房和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
目前,大部份评估中介机构在我中心报备的合作期限已到期。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杜绝部份备案评估中介机构评估资质证过期、抵押物评估价值虚高、违背服务承诺的现象,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我中心根据《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将开展2019年-2020度评估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7月1日起,中心停止使用原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通过2019年-2020度备案登记的评估中介机构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二、中心通过贷款预审后,将通知二手房和自建房贷款申请人进行评估和合影留档。贷款申请人应根据自愿原则选择符合中心要求的评估中介机构,拒绝房地产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先定点评估,后申请贷款的要求。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中心举报,中心核实情况后将终止对应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74-6023232)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