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公安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13号和《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骗提骗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中心2019年查处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李雄芬等3人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名单,期限2年。期限内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其中涉及退还骗提套取的,期限起始日从全额退还款项之日起计。
附件:2019年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名单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
2019年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名单
姓名 | 单位(原单位) | 类型 | 备注 | |
1 | 李雄芬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梧州市公司 | 使用虚假大病救助材料骗提 | |
2 | 苏军恒 | 梧州市路桥收费管理处 | 使用虚假异地购房材料骗提 | |
3 | 张文键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梧州分行 | 使用虚假异地购房材料骗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