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贵单位截至2019年6月,仍未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请贵单位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依法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的,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如对以上情况有疑问请与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号楼
联系电话:0774-6023105、6023252
联 系 人:谭 艳 欧阳庆娇
2019年6月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名称(共32个单位).xls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