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住建部“双贯标”要求于2018年6月启用了新业务系统,使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业务由原来单一人工匹配分配方式向业务系统自动匹配分配方式转变,实现汇缴业务自动匹配分配需缴存单位严格按照中心的汇缴业务流程操作,为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及不影响各公积金缴存单位正常汇缴公积金,现中心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缴存单位按调整后的流程办理汇缴业务(详细流程图见附件)。
二、各缴存单位必须先递交汇缴业务单据(请在中心网厅进行汇缴业务申报或电话预约),在取得缴款登记号后,才能作汇缴款项的转款,对不按流程要求进行的已转款项中心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作退款处理。
三、公积金汇缴款项如发生退款将影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各缴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如由于缴存单位原因而导致退款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缴存单位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如对汇缴业务流程有疑问的可致电中心咨询。
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梧州市本级 欧阳庆娇 6023252
苍梧县管理部 陈梅 2682847
岑溪市管理部 陈洁莹 8231455
藤县管理部 黄艳妮 7281652
蒙山县管理部 陆贤媛 6281510
附件:单位专管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款流程图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