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是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09:45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梧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降低住房公积金风险隐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拟对我市零余额的单位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注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1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零个人账户零余额的单位公积金账户。

(二)全员封存且零余额单位公积金账户。

(三)拟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名单见附件。

二、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于2020年1月16日前向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中心(管理部)书面提出。

三、清理(注销)完成时间:2020年1月31日前。

 

附件:拟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名单.xls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关闭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 主办: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您是第位访问者

网站备案号:桂ICP备08002598号-2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