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购房需求,根据我国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现我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签订协议书,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项下部分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行提前收回,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其项下相应的贷款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并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仍按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等条款进行还款,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保持不变。请相应的债务人(担保人)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明之处,请致电本中心咨询。电话:0774-6023232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