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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呆滞”账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18:12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缴存基础数据质量,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集中开展对长期停缴且在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中无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信息错误的个人账户全面进行清理核查。

请《无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信息错误名单》(详见附件)的职工于近期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原缴存单位盖章确认职工本人填写的《职工个人资料变更登记表》(表格可在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网址:http://www.gxwzgjj.gov.cn)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原缴存单位已破产、改制、撤销、解散等原因《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无单位盖章确认的,可提供原缴存单位的工作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社保证明、失业下岗证、原缴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等资料到中心市本级或下属各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应配合职工在《职工个人资料变更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职工也可委托原缴存单位代办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联系电话:

梧州市本级          0774-6023252  

苍梧县管理部        0774-2682847

岑溪市管理部        0774-8231455

藤县管理部          0774-7281652

蒙山县管理部        0774-6281510

 

附件:无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信息错误名单.xls 

                      职工个人资料变更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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