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承办单位进行招投标的公告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业务承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的规定,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招投标的形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承办我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业务,并公告如下:
一、承办我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业务单位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在梧州市辖区范围内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招标流程:1、由我中心发出招标公告。2、接收投标申请。3、资格审核。3、发出招标文件。4、接收投标文件。5、开标。6、评标。7、定标。8、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招标时间安排: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四、有业务承办意向的单位,将书面形式的投标申请递交至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
业务承办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若因业务费用问题,受到物价部门处罚的,我中心将取消其业务承办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梧州市本级:6023252 联系人:欧阳庆娇
苍梧县:2682847 联系人:黎石惠
岑溪市:8220330 联系人:梁远容
藤 县:7281652 联系人:黄艳妮
蒙山县:6281510 联系人:吴玉巧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