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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切换自主核算模式有关试点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1 12:01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切换自主核算模式有关试点事项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201861日起,我中心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存量部分,以下简称“交行公积金贷款”)已由委托核算模式转为中心自主核算模式。现就中心实行自主核算模式后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交行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每月贷款偿还由中心按合同约定日期向银行发起扣款指令完成;

二、交行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还款账号变更等贷后变更业务的,需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业务前台办理;

三、6月份,由于中心业务系统的数据迁移和切换,可能会造成部份交行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还款扣划延后,请借款人在还款账户内保留本期足额应还本息。如因中心原因发生逾期扣款的,将不纳入逾期计算,不会产生逾期罚息,对借款人个人征信也不产生不良影响。如有需要,借款人可到中心业务前台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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