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7月2日起,职工到我中心办理业务只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不需提供复印件。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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