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机制,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梧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梧州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梧财支〔2019〕8号)和《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规〔2019〕3号)的有关规定,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相应银行承接住房公积金专户存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内容
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商业银行承接住房公积金专户活期和定期存款业务,活期存款资金为中标公告发布次月住房公积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约1.8亿元(用于日常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公积金提取运转资金),定期存款资金6亿元,其中:七天通知存款资金1亿元、定期存款资金5亿元。七天通知存款期限1年以内,业务期间从2022年12月1日起(实际以七天通知存款存入时间起计算为准)。定期存款期限1年,业务期间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实际以定期存款存入时间起计算一年为准)。
二、竞争资格条件
承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存款业务的银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有银行网点的商业银行。
(二)监管评级达到以下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由竞标单位自行提供评级材料)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由竞标单位自行提供经营状况材料)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同行或跨行,跨地域支付住房公积金免手续费,免证书年费,网银U盾年费等。
(六)参与投标银行必须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协议书》规定派人进驻中心(市本级、各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投标银行承诺派驻人员数量总和不得少于2022年6月30日受托银行实际派驻人员25人,若参加投标银行承诺派驻人员总人数少于2022年6月30日受托银行实际派驻人员总人数25人,本次竞标作废标处理。竞标后,若受托银行不按承诺派驻人员,停止该受托银行承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梧州市农村合作联社人数包括三县一市(农信社、农商行)承诺派驻人数】
(七)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必须承诺派驻工作人员到中心(市本级及各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信社银行派驻2人及以上,北部湾银行、邮政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派驻1人及以上,派驻总人数控制不少于16人。竞标后,若银行不按承诺派驻人员,停止该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梧州市农村合作联社人数包括三县一市(农信社、农商行)承诺派驻人数】
三、存款业务期限
定期存款期限1年,业务期间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实际以存款存入时间起计算一年为准)。
七天通知存款期限1年以内,业务期间从2022年12月1日起(实际以七天通知存款存入时间起计算为准)。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竞标材料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银行请于2022年11月17日上午8:15-9:00书面提交参加竞争资料。将参与竞争选择的资料加盖公章密封送交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409室处,逾期送达或资料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竞标资料包括:
1.银行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证明文件各一份。
2.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相关文件。
3.承诺书(详见附件1)。
4.信息化建设费用(含运维)投入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上述资料须提供盖章件,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评审办法
评审委员会根据参加竞争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实行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按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第一至第四名分别承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存款资金6亿元。
按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诺派驻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本级及各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归集业务的人员数量分配住房公积金专户活期存款约1.8亿元,每派驻1人分配资金约1000万元活期存款,以此类推。
六、评审结果查询
2022年11月17日,公告评审结果,公告查询地址: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xwzgjj.gov.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姬;联系电话:0774-2838889。
附件:1.承诺书
2.信息化建设费用(含运维)投入承诺书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