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决定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清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我市封存两年(含)以上,未发生缴存(不含结息)、提取等业务,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无冻结或其他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方法
(一)查询清理账户
缴存单位、职工登录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www.gxwzgjj.gov.cn)或关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可查询此次清理存在长期个人睡眠账户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存在个人睡眠账户单位明细表)。存在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发送消息提醒,职工可登录公积金中心微信服务号“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我的消息”模块查看消息提醒(如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不能登录的职工,请持个人信息变更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正手续,所须材料详见本通知第四条)。
(二)分类处理账户
1.缴存职工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2.职工离职但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缴存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离职但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登录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或微信服务号“灵活就业人员模块”线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手续,也可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缴存窗口办理。
3.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尽快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半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4)出境定居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取窗口办理死亡销户提取。
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但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应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再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缴存职工可登录(未注册的职工应先注册后再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渠道(个人网厅、微信服务号、手机APP)办理销户提取,无需提交任何资料。
(二)线下办理:职工根据《梧州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窗受理”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该表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服务指南—表格下载—提取业务下载”模块下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gxwzgjj.gov.cn)对应的提取情形提交相应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取专柜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个人账户进行核实,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及时通知职工尽快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如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缴存信息不准确、不相符或资料缺失的,缴存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出具的职工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缴存窗口办理。缴存单位已不存在的,请缴存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原单位工作关系或社保缴存等相关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缴存窗口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缴存职工信息变更正确后,方能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二)请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符合本公告清理范围的,请尽早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市本级(联系电话:0774-2838310)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旁);
(二)苍梧县管理部(联系电话:0774-2682847)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东三路3号佳和云景轩二楼;
(三)岑溪市管理部(联系电话:0774-8220330)
地址:岑溪市滨江一路金湾顺景小区A幢一楼;
(四)藤县管理部(联系电话:0774-7281086)
地址:藤县绣江路宏达广场6号楼二楼;
(五)蒙山县管理部(联系电话:0774-6281510)
地址:蒙山县华虹滨江新城15幢2号二楼。
附件:存在个人睡眠账户单位明细表(202510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