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宣贯会
2015年8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档案局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桂建金管【2015】3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入贯彻实施《办法 》,帮助各级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准确理解《办法》内容,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工作,2015年11月3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南宁召开《办法》宣贯会,我中心档案科与管理部共5人参加了会议,在会上自治区档案局蒋宏灵副处长详细解读了该《办法》,提出贯彻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并就各中心对该《办法》在实际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中心档案科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