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综合档案室晋升为市直机关二级档案室
2014年1月14日上午,由梧州市档案局黎明副局长、管理科梁志坚科长等5人组成的梧州市机关档案评审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室定级升级办法》对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室进行升级达标评审。评审组听取了中心副主任李煜邦关于我中心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直机关档案室等级标准》(二级),认真检查了档案库房以及档案质量,经逐项打分,考评总分达95分。评审组对我中心综合档案室建设及档案工作予以较高的评价,一致同意我中心档案室晋升为市直机关二级档案室并当场授予“二级档案室”牌匾。
档案工作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去年年初,中心领导就把档案达标升级工作作为中心的一项大事来抓,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一是加大对档案工作的物质投入,增加库房面积,实现库房与办公分离。并专门为档案室配备了专用电脑、打印机、空调、保管箱柜、除湿机等一系列档案所需要的硬件。二是加强对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派遣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培训,让档案人员不断获取新的档案工作相关信息。并组织全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兼职人员学习《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整理要求和方法》。通过培训和学习,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明显提高。三是结合实际,先后制订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保管、档案保密、档案资料借阅利用、档案立卷归档、档案移交入库、档案统计、库房管理、档案鉴定销毁等八项制度和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书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公积金归集和支取档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档案、声像档案、基建档案和设备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九项管理办法,并根据我中心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分类方案及编号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四是分期分批由近及远整理库存档案,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为确保档案质量和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心现已初步建立起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较为科学档案管理体系,规范的综合档案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今、利泽后世的基础性工作。今后,我中心要以此为契机,更加重视档案工作,重视档案的开发利用,为我中心、公积金缴存人及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
图为评审组成员检查中心档案库房整理情况。
图为评审组组长黎明副局长检查中心档案案卷质量。

图为颁发二级档案室牌现场(左二为档案局黎明副局长,左三为公积金中心李煜邦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