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网上预约提取”业务的通知
梧州市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单位: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我中心于
网上预约业务注意事项:1、申请预约时必须正确填写申领人信息(不能填写代办人信息);2、请预约成功的职工确认预约办理日期,并在预约成功日期到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每次预约只在该预约成功日期生效;3、每个预约周期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人每个预约周期只能预约一次,每次预约只受理一人办理提取业务;4、请预约成功的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先到我中心一楼大厅排号机按“网上预约提取业务”键领取序号,并等待我中心业务人员按顺序呼叫办理;5、我中心会对每天已预约成功的提取业务全部办结;6、“网上预约提取”业务在我市市本级试运行,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暂不实行。
请预约成功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提供完整的提取资料(预约成功后网站会自动弹出相关提示,请仔细阅读)。
特此通知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