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梧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促进经济稳增长的政策,迅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的实施,出台本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发挥好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作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实体企业和职工带来的巨大冲击,中心出台了涉及缓缴、停缴、补缴、降低缴存比例、贷款申请、贷款逾期不作逾期处理等六项阶段性支持举措,并明确具体操作规程,全力以赴为困难企业职工排忧解难。
一是改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通过12329短信方式向全市企业单位经办人发送阶段性缓缴政策及申请缓缴所须资料信息1000多条,引导和支持确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开辟绿色通道,把企业申请缓缴的审批时限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在收取资料方面实行容缺办理,先提交申请,缓缴方案在疫情过后补齐,为企业提供了贴心服务。
二是实实在在为困难企业降本减负。积极实施缓缴、停缴、补缴、降低缴存比例等支持政策。据统计,至2020年6月30日止,全市共审批因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公积金的困难企业27家,为企业减负686.76万元,有效降低申请缓缴企业的阶段性运营成本,释放流动性资金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真真正正为缴存职工排忧解难。在6月30日前,企业缓缴或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疫情影响期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6月底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为职工消除了后顾之忧。
四是心系困难企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心密切关注我市企业复产复工动向,设立了专门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有针对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行业支持地方疫情防控作用。至2020年9月底止,我市因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公积金的企业中有26家已经恢复了正常缴存,共计补缴2030人,补缴金额1910.67万元。确保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真正惠及缴存企业和职工,为企业发展“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