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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个强化” 推动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04-25 10:45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年梧州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用好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强化政策谋划、强化综合服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等三方面举措,全力用好2023年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贷款政策,力促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据初步统计,新政自3月27日执行近一个月以来,全市享受降低首付款比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共61笔,贷款发放金额达2019.30万元,其中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的贷款共33笔金额1188.00万元、发放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笔金额438.70万元。

一、把握政策取向,强化精准谋划

认真梳理国家、自治区、我市等各级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全市实际,对新政合规性、政策覆盖范围、措施细化、过程执行、落地效果、趋势发展、风险隐患等方面进行研判分析和充分论证,通过精准谋划,以更好地发挥公积金贷款的催化作用,着力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进一步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新政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开放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降低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目前,对于网签时间在2023年3月27日至12月31日的新建商品住房,首套、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不低于20%、30%,较调整前均下降了10个百分点;最高贷款额度由以往32万元提高至36万元,提升幅度达12.5%。

二、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效能

坚持线上线下同源发布,政策出台后同步发布政策解读,除在中心服务大厅更新办事指南和业务须知外,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形式多样等特点优势,在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线上渠道发布,便于群众多渠道及时知晓。此外,依托信息化手段,简化部分申请人月工资收入证明、广西区内婚姻证明、梧州辖内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月工资收入认定若是以中心系统“缴存基数”为主要依据的,可不再提供月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中心可通过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平核实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房产登记信息,无需其提供相关证明。

三、紧盯过程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在新政落地过程中,注重收集存在问题或困难,为今后进一步优化政策提供参考。此外,持续健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监管措施,不断强化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综合业务运行情况、政策执行效果、资金风险状况和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做好资金测算工作,有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科学评估政策调整后可能会出现的贷款逾期风险,持续强化逾期贷款分级分类精准催收措施,及时消除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隐患,确保新政落地后总体运行健康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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