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岑溪市管理部在受理贷款业务时,由于主贷人配偶在湖北省宜昌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格式不符合办理异地贷款的相关要求,经缴存人咨询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此情况需本人到现场申请撤销后才能重新办理。了解此情况后,我部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主动与缴存地中心联系,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使用代收代办方式办理,帮助贷款职工解决了两地来回奔跑及耗时长的问题,受到贷款职工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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