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帮助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我国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现本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签订协议书,将部分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名单详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专栏)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由该分行对该部份贷款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并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仍按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等条款进行还款,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保持不变。请相应的债务人(担保人)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明之处,请致电本中心计划信贷科咨询,咨询电话:0774-6023232。
特此通告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