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4年2月7日印发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和《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调整我市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这次政策的出台,更好地满足了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助力职工实现安居梦想。
根据文件精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从原来的32万元提高到40万元;对于政府引进人才购买自住住房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同时,还对购买不同类型的自住住房首付比例进行了明确。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首套二手房或自建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30%,购买第二套二手房或自建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这一调整将有效减轻职工购房的经济负担,为更多家庭提供购房支持。
另外,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45万元。该政策为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加大了对缴存人特别是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购房压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