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做好中心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公积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公积金权益,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公积金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群众满意”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和明确责任
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审查,提出保留、修订和废止的建议;对于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采用主动推送信息方式告知公众,及时在已发布在网站上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对中心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明确公开相关信息,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责任科室:法规科,中心各科室、管理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二)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公开住房公积金权责清单,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责任科室:归集科、信贷科,法规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工作,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报纸等载体进行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公开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依据、承办事项、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责任科室:法规科,中心各科室、管理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四)及时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和《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指引》要求,认真编制《年度报告》,并按要求按时进行多渠道公开,每年3月31日前公开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责任科室:稽核监督科、法规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经费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要求,配合市财政局公开住房公积金财政预决算,包括部门预决算的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责任科室:财务科、综合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六)积极稳妥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房公积金民生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科室:法规科,归集科、信贷科及各管理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七)做好公积金“12329”语音服务热线的咨询答疑回复工作,向群众快速传递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相关办理事项,采取手机短信提示缴存和还贷业务方式,及时提醒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情况;(责任科室:信息科;完成时限:长期)
(八)提升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市公积中心业务大厅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加强公积金业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让群众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编制完成“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开。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责任科室:归集科、信贷科、各管理部,法规科配合;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九)提高中心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解决好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信息保护制度,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信息安全。(责任科室:信息科;完成时限:长期)
(十)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配合市政府办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目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如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法规科,中心各科室、管理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