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是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正文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4 09:31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政策调整符合公积金相关文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桂建金管〔2011〕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超过90%的,可以适当收紧贷款条件,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适当调整贷款条件、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和利率,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因此,此次政策调整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二、近期我市公积金贷款情况

2020年2月29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比例(以下简称“个贷率”)已达102.33%。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维持在100%以上,最高达到104.78%,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从2019年8月开始,为解决我中心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中心2019年向商业银行融资了5亿元,已全部用于贷款发放。但截止2020年3月6日,我市公积金贷款按审批先后次序发放至2019年11月底,仍有6.74亿元仍未发放的公积金积压贷款。

三、关于暂停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次数的说明

本次政策调整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全国范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对职工的商业银行贷款次数和购房套数不作查询。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的说明

从2020年4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含转让贷款)连续三个月高于90%(含)以上,暂停职工个人及家庭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对我市政府引进的人才,我中心将继续予以贷款。人才名单以梧州市人才服务办公室提供为准。当个贷率(含转让贷款)连续三个月降至90%以下,重新开放二次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并发布公告。个贷率每月在中心官网、APP、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内容包括是否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和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个贷率指标。

五、关于政策调整执行时间的说明

鉴于现处于疫情期间,考虑到给予各缴存职工合理过渡期,中心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 

关闭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70号 主办: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您是第位访问者

网站备案号:桂ICP备08002598号-2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