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
为规范和加强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促进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档案为社会事业服务,2015年8月2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档案局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桂建金管【2015】30号),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管理机构、职责,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文件的收集归档范围、公积金业务档案的整理要求、保管期限,并对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利用、销毁制度作了统一规定。该管理办法的出台 ,对今后更好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档案为社会事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心档案科:招盛芬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