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局核定收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负责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综合科、稽核监督科、法规科、信息科、档案管理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8个职能科室和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4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管理部作为中心的派出机构,与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无二层机构。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中心全额事业编制为47人。截至年末,我中心职工人数为99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在编46人,编制外聘用人员4人,劳务派遣人员34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第三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53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5.0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7.63万元,增长21.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5.0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7.63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中心根据预算会计核算有关规定,将市财政局当年回拨的跨年度项目结转资金记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年初结转和结余428.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54.98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2020年完成支付历年跨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双贯标、异地容灾项目等)414.2万元、业务用房专项结转资金936.54万元。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533.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70.5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16.88万元,下降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1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新进在编人员,且职工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社保缴费基数有所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7.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统筹缴费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新进在编人员,且职工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社保缴费基数有所增长,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1.14万元:主要用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中追加下达新增核定中心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2188.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保障中心机构运转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24.69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基本完成,于5月投入使用,2021年业务用房专项资金支出金额比2020年少798.94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263.2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0.47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1)使用项目结转资金支付业务用房专项工程款及跨年度信息化项目的尾款,结转减少;(2)中心根据预算会计核算有关规定,以支定收,当年财政未拨付的预算资金不再记入预算收入进行结转。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5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16.88万元,下降24%。其中:基本支出575.89万元,项目支出1694.63万元。
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9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49万元,支出决算为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主要是因为新增在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实际支出少于预算安排数。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在编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际支出少于预算安排数。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主要根据有关文件,使用当年医疗保险结余资金为职工缴交补充医疗。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统筹缴费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统筹缴费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主要根据有关文件,使用当年医疗保险结余资金为职工缴交补充医疗。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主要是2021年年中追加下达新增核定中心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其他扶贫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开展专项工作的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主要是2021年年中追加下达新增核定中心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85.9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主要是使用了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款。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保障中心机构运转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支出39.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实际支出少于预算安排数。
2.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2148.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构运转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55万元,主要是使用了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款。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89万元,比上年增加49.75万元,增长9.5%,主要是2021年职工工资增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48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及抚恤金;公用经费8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7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主要是新增在编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实际支出少于预算安排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主要是中心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9%。主要是2021年年中追加抚恤金8.06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1.73万元,比预算减少3.77万元,低于预算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比去年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30%,减少原因主要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本着“事前审批、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0万元,与预算及去年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与预算及去年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01万元,低于预算原因是中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对各市、县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减少了现场检查频率,减少公务车辆使用;比去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39.7%,减少原因主要是:1.中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业务工作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主要以线上方式为主,减少公务出行;2.2021年5月中心新业务用房投入使用后,无需再租用车位,减少公务用车车位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76万元,低于预算原因是2021年中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比去年增加0.2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全年接待其他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到中心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的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辖区内通信、应急、行政执法、乡村振兴以及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9万元,平均每辆1.4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5.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含三县一市管理部)共有车辆1辆,为中心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27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业务系统运行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系统运行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95.1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承建商开发建设系统进度较慢,导致项目未能100%完工;二是受合同约定付款方式限制,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导致支付率未达财政部门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承建商的监督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规划时间,加强沟通学习,遇到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总结经验,避免问题重复发生。项目绩效自评表如下: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业务系统运行专项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6147220202、450400213021147220202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信息科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320.3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
自治区 | ||||||||||||
政府性基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梧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及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爱梧州”APP城市公共服务平台的请示》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系统无法实现与政务一体化平台、梧州市数据共享平台以及“爱梧州”APP对接,因此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加快全市政务资源的开发应用,需要建设此项目。项目实施内容包含以下: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对接政务服务平台、核心业务系统改造、协作单位对接、二代征信接口开发、排队叫号系统、对接梧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OA系统历史数据迁移。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年7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年10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1.编写项目实施方案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2.项目公开招投标: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3.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4.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10月底。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为进一步巩固系统建设成果、充分利用现阶段打下的良好基础、最大化发挥信息技术在服务与管理上的作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探索和不断发展,构建现代化全方位的智慧公积金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一是在核心业务上,以便捷服务公积金客户,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为建设重点,通过新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应用,对业务经办过程中的快速数据录入、贷款的快速办理、财务的快速核心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中心服务效能;二是在公众服务上,基于放管服的设计理念,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多元的服务,如对现有的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升级;通过接入广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广西省政务版块内公积金服务的专属服务通道;三是在机构协作上,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中心思想,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办理场景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各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各协作部门数据,加快构建数据共享、流程再造系统模型。通过数据共享平台与各协作部门的互联互通获取对应数据,并应用于公积金各业务经办过程中,使用户的业务经办模式由以往“群众跑腿”转变成“数据跑路”。 | |||||||||||
评得分(满分100分) | 95.13 | 预算执行率%(10分) | 82.34%,8.2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综合服务平台升级 | 一套 | 一套 | 2.5 | |||||||
对接政务服务平台 | 一套 | 一套 | 2.5 | |||||||||
核心业务系统改造 | 一套 | 80% | 财务系统改造获取银行电子回单及对账单功能由于银行系统原因暂未能完成 | 2 | ||||||||
服务评价管理系统 | 一套 | 一套 | 2.5 | |||||||||
二代征信接口开发 | 一套 | 50% | 此项功能已完成中心内部系统配置,待信加公司与人行对接方可完成。 | 1.25 | ||||||||
排队叫号系统 | 一套 | 一套 | 2.5 | |||||||||
对接梧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 | 一套 | 一套 | 2.5 | |||||||||
OA系统历史数据迁移 | 一套 | 一套 | 2.5 | |||||||||
产出质量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10月 | 2021年10月 | 5 | ||||||||
完成率 | 100% | 91.25% | 上述两项原因 | 4.56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 | 389万元 | 320.3万元 | 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及时向市财政申请用款计划,实际到位资金320.3万元已全部支付,暂扣项目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 4.12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5 | |||||||||
效果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 | 有效监管率 | ≥90% | ≥90% | 15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维保机制健全性 | 长期有效、健全 | 长期有效、健全 | 7.5 |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资料齐全完整 | 资料齐全完整 | 7.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90% | ≥90%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名称 | 其他专项-公积金宣传专项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21147220005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13.79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8万 | 其中: 中央 | ||||||
自治区 | |||||||
政府性基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要求,用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需要,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高行业社会影响力。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1/1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12/31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年度绩效目标 | 完成《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的通知》对公积金宣传工作的指标考核,有效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有效支持促进我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高行业社社会影响力。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数量指标 | 公积金宣传次数 | 完成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 | 在市级媒体宣传15次,现场宣传活动4次 | 10 | ||
公积金宣传方式 | 完成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 | 在报刊、电视台及报社、电视台的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视频、开展有奖问答宣传活动,现场宣传 | 10 | ||||
质量指标 | 达到预计宣传效果 | 住房公积金账户数量、公积金归集和使用业务考核指标完成良好,得分率超80% | 住房公积金账户数量、公积金归集和使用业务考核指标完成良好,得分率均得满分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10 | |||
完成率 | 100% | 100% | |||||
资金支付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支出数(按子项目) | 13.79 | 13.79 | 10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
效果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 较上年增长 | 较上年增长9.64% | 10 | ||
社会效益 | 住房公积金账户增长率 | 完成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 | 完成考核指标101.26% | 10 | |||
公积金使用率 | ≥90% | 101.51%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 ≥2020年公积金覆盖率 | 较2020年增长5个百分点 | 1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职工、缴存人满意度 | ≥90% | 99.5%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其他专项-CA数字证书制作专项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21147220003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25.65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
自治区 | ||||||||||
政府性基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住房公积金网上电子化业务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在业务操作行为及相关电子协议签约等环节,需引入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来保障业务的操作行为及电子协议签署行为的不可抵赖性、合法性。可靠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凭证。因此为进一步保障数据安全,降低网络风险,简化办事流程,中心使用并自行采购合法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的证书服务。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桂建金管[2016]3号)文件精神和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建设项目的需要,网厅项目需部署在互联网环境,容易受到外部攻击并引起信息泄露。基于密钥的认证机制,能提供更安全、更有效,更难以破解的加密及身份认证。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年1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年8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1.询价/洽谈阶段:2021年3月-2021年4月;2.签订合同阶段:2021年4月;3.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4.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5月。 | |||||||||
年度绩效目标 | 完成智能密码钥匙采购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智能密码钥匙 | 4500个 | 4500个 | 5 | |||||
产出质量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5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5月 | 2021年5月 | 2.5 | ||||||
完成率 | 100% | 100% | 2.5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 | 25.65万元 | 25.65万元 | 2.5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2.5 | |||||||
效果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重复建设 | <40% | <40% | 7.5 | |||||
社会效益 | 有效监管率 | ≥90% | ≥90% | 7.5 | ||||||
生态效益 | 节能环保 | 无能耗 | 无能耗 | 7.5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维保机制健全性 | 长期有效、健全 | 长期有效、健全 | 3.75 |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资料齐全完整 | 资料齐全完整 | 3.7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90% | ≥90%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业务用房机房及档案库房建设项目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6147220003、450400213018147220202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152.16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
自治区 | ||||||||||
政府性基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为确保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业务大楼各类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提高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技术风险,促进信息系统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业务大楼根据国家的各种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建设一个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大楼弱电综合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办公大楼弱电综合项目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数字视频会议室、旧机房网络系统搬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楼弱电综合项目是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保证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顺利搬迁的技术保障,也是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与信息化服务的根本保障。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0年10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年6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1.编写项目实施方案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2.项目公开招投标: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3.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4.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6月。 | |||||||||
年度绩效目标 | 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提高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技术风险,促进信息系统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业务大楼根据国家的各种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建设一个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大楼弱电综合项目,具有高可管理性、高可靠性、高经济性、高可扩展性、高可用性,符合将来的高标准使用要求。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办公大楼弱电综合项目建设 | 一套 | 一套 | 5 | |||||
视频监控系统 | 一套 | 一套 | 5 | |||||||
多媒体数字视频会议室 | 一套 | 一套 | 5 | |||||||
旧机房网络系统搬迁 | 完全恢复 | 完全恢复 | 5 | |||||||
产出质量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6月 | 2021年6月 | 5 | ||||||
完成率 | 100% | 100% | 5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 | 152.16万元 | 100% | 5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5 | |||||||
效果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重复建设 | <40% | <40% | 7.5 | |||||
社会效益 | 有效监管率 | ≥90% | ≥90% | 7.5 | ||||||
生态效益 | 节能环保 | <1000吨标准煤 | <1000吨标准煤 | 7.5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维保机制健全性 | 长期有效、健全 | 长期有效、健全 | 3.75 |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资料齐全完整 | 资料齐全完整 | 3.7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90% | ≥90%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专项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6147220002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82.87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0 | |||||
自治区 | 0 | ||||||
政府性基金 | —— | 0 | |||||
其他资金 | —— | 0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1)立项依据:《梧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2)可行性: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3)必要性:保证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办公效率,为缴存人提供更好的服务(4)支持范围:为履行职能需要而配备的办公设备(5)实施内容:采购办公设备。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年1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年12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根据需要在2021年12月前完成必要的基本办公设备采购 | ||||||
年度绩效目标 | 按年度计划采购办公设备,保证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办公效率,为缴存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98 | 预算执行率%(10分) | 9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2021年度办公设备采购数量 | 217(台/套/件) | 164 | 因根据办公设备国产化要求,年初呈报预算项目中涉及计算机、打印机、资产管理系统等设备软件暂停购买。 | 19 | |
产出质量 | 办公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2021年12月前已完成 | 10 | |||
完成率 | 100% | 100% | |||||
资金支付率 | 100% | 100%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 | ≤82.87万元 | 79.93万元 | 部分设备软件暂停购买 | 5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5 | ||||
效果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办公设备投入使用率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业务办结时长减少率 | 减少 | 减少 | 10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维保机制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职工、缴存人满意度 | ≥90% | ≥90%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专项公用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经费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6147220201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2.85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0 | |||||
自治区 | 0 | ||||||
政府性基金 | —— | 0 | |||||
其他资金 | —— | 0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按单位实际职工人数比例缴交残疾人保障金。致力于促进人员就业优化,为缴存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年1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年12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该项目支出 | ||||||
年度绩效目标 | 按照文件规定完成残疾人保障金缴纳工作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85万元 | 2.85万元 | 20 | ||
产出质量 | 缴费人员覆盖率 | 100% | 100%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6月 | 2021年6月 | 10 | |||
完成率 | 100% | 100% | |||||
资金支付率 | 100% | 100%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 | ≤2.85万元 | 2.85万元 | 5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5 | ||||
效果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 政策执行率 | ≥90% | ≥90% | 15 | ||
可持续影响 | 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利益提供长期保障 | 稳健发展 | 稳健发展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专项公用经费-档案数字化委托业务费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6147220004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120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
自治区 | |||||||||||
政府性基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政务服务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大系统、大数据、大服务的理念,充分运用电子档案等现代信息技术, 通过将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实现从传统的纸质档案保管和借阅方式变为电子档案管理、电子影像管理、虚拟库房管理,从根本上提高档案管理和信息服务的效率,为档案信息化工作奠定必要基础。本项目将中心贷款业务档案、提取业务档案和文书档案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预算总支出200万元:2021年支出120万元,2022年支出80万元。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年7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2年4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1、编写项目实施方案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2、项目公开招投标: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3、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 ;4、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3月底 | ||||||||||
年度绩效目标 | 1、完成585.3万页存量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工作。2、所有通过档案数字化加工的电子档案成品可在档案系统中在线调阅、查询。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评定要求,为进一步申报评定工作做准备。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 | 585.3万页 | 378万页 | 跨年度项目,按计划完成 | 20 | |||||
产出质量 |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 达标 | 达标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9个月 | 跨年度项目 | 10
| |||||||
完成率 | 100% | 65% | 跨年度项目,按计划完成 | ||||||||
资金支付率 | 100% | 60% | 跨年度项目,按进度支付 | ||||||||
产出成本
| 方案编制费 | 40000元 | 40000元 | 10
| |||||||
监理费 | 49800元 | 19920元 | 跨年度项目,按合同约定支付
| ||||||||
数字化加工费用 | 1890000元 | 1140080元 | |||||||||
效果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节约成本 | 减少保管存储费用,减少复印费用 | 已达预期值 | 10 | ||||||
社会效益 | 对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进一步提高对外服务能力服务水平。 | 已达预期值 | 10 | |||||||
可持续影响 | 延长纸质档案寿命,达到信息共享 | 信息传递安全快捷、可多元共享。 | 已达预期值 | 1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档案查阅利用 | 查阅者满意程度 | ≧90% | ≧90% | 10 | ||||||
—— | |||||||||||
——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专项公用经费-日常运转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6147220001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385.89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
自治区 | |||||||||
政府性基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组织开展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有效的运行,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有效地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加强公积金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保证公积金缴存人的各项权益。主要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用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拓展、检查、12329短信服务、征信查询、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水电物业及日常维修维护等工作开展费用,以保证中心各项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为公积金缴存人提供更好地服务。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1.1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12.31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从2021年1月起,每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 | ||||||||
年度绩效目标 | 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确保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同时提高群众对公积金的认知度,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促进我市房地产事业发展。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99.97%,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办公设备及房屋完善率 | 100% | 100% | 5 | ||||
公积金业务培训次数 | 完成年初制定培训计划 | 完成年初制定培训计划 | 5 | ||||||
发送短信条数 | 400万条 | 209万条 | 按实际业务需求,已经全部及时发送短信。 | 5 | |||||
租用业务专线数量 | 21条 | 21条 | 5 | ||||||
产出质量 | 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良好 | 良好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0 | |||||
支出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资金支付率 | 100% | 100%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 | 385.89万元 | 385.79万元 | 5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99.97% | 5 | ||||||
效果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 |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增长率 | 完成年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 完成年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 5 | ||||
公积金放贷额 | 完成年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 完成年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 5 | ||||||
上缴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 完成年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 完成年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 达预期目标 | 达预期目标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缴存单位、缴存人满意度 | ≥90% | ≥90%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专项公用经费-信息化项目评审劳务费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6147220005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0.33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0 | |||||
自治区 | 0 | ||||||
政府性基金 | —— | 0 | |||||
其他资金 | —— | 0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7】28号)及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梧财采〔2017〕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7】28号)有关规定,向对2021年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评审的专家支付评审劳务费。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年1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年12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2021年12月前按相关规定完成支出 | ||||||
年度绩效目标 | 确保新增项目按规定程序顺利开展,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服务,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同时提高群众对公积金的认知度,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促进我市房地产事业发展。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评审项目次数 | ≥3次 | 3 | 20 | ||
产出质量 | 评审工作完成情况 | 良好 | 良好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 | 10 | |||
完成率 | 100% | 100% | |||||
资金支付率 | 100% | 100%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按子项目) | 0.33万元 | 已按实际发生全部支付费用0.33万元 | 5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5 | ||||
效果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 助力项目完成,方便群众更安全便捷办理公积金业务 | 达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3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满意度 | ≥95% | ≥95% | 10 | ||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编外人员支出(机关后勤和劳务派遣) | 项目编码 | 450400213013147030200 | ||||
项目实施单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176.03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0 | |||||
自治区 | 0 | ||||||
政府性基金 | —— | 0 | |||||
其他资金 | —— | 0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关于印发<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对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专项经费预算有关问题的意见》,核定编外人员数据,并按照文件要求作好支出工作。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年1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年12月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实际情况每月按时发放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 ||||||
年度绩效目标 | 确保编外人员各项工资福利足额按时发放。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人数 | 34 | 34 | 20 | ||
产出质量 | 人员经费支出标准 | 合格 | 合格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2021年12月前已完成 | 10 | |||
完成率 | 100% | 100% | |||||
资金支付率 | 100% | 100%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数 | 176.03万元 | 全年度已按实发生费用完成支出 | 5 |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5 | ||||
效果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 机构运营稳定性 | 稳定 | 稳定 | 3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满意度 | ≥95% | ≥95% | 10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是:虽然全年工作能按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完成,但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慢,中心根据项目进度支付款项,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付款,上半年的支付进度较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执行效率,统筹推进预算执行工作,加大预算资金执行力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如下: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名称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部门编码 | 147001 | |||||
部门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 合计 | 2105.01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105.01 | |||||||
政府性基金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
其他资金 | 0 | |||||||
部门职能概述 | 职能1 | 负责梧州市辖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的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
职能2 | 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 目标1 | 完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下达的2021年度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评指标,考核结果良好以上。 | ||||||
目标2 | 按时按质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100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10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得分 | |
产出指标 (50分) | 产出数量 | 业务、管理工作考核指标达标率 | 各项指标完成率及增长率 | 各项工作考核指标达标 | 12.5 | |||
产出质量 | 2021年度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评指标 | 考核得分88分以上 | 考核得分88分以上 | 12.5 | ||||
产出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1年度 | 2021年度 | 12.5 | ||||
产出成本 | 管理费用 | ≤2105.01万元 | 100% | 12.5 | ||||
效果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增值收益率 | 增值收益率达到1.5% | 已完成 | 5 | |||
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 年初财政下达的非税收入预期数 | 完成预期数,上缴4316.51万元。 | 5 | |||||
社会效益 |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 | 不低于上年度贷款额的70% | 2021年的贷款额约是上年的66.10%。 | 2021年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足额发放贷款。 | 5 | |||
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度 | 较上年归集额增长5% | 已完成 | 5 | |||||
可持续影响 | 住房公积金账户增长率 | 增长率达到4% | 5.31%,已完成 | 1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提取业务办理满意度 | ≥95% | ≥95% | 10 | |||
——
| 贷款业务办理满意度 | ≥90% | ≥90% | 1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