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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14 14:54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核定收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根据国发〔201535号及财预〔2015205号文件精神,2016年起我中心部门预算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8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稽核监督科、信息科、法规科、档案科)和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4个管理部,管理部作为中心的派出机构,与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中心现有职工87人,其中:事业编制45人,聘用人员35人,退休人员7人,2016年计划招聘聘用人员6人。

四、2016工作计划及目标

1、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为民服务。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目标及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议部署,继续加大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力度,提高公积金覆盖面,有效使用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

2、着力网络建设,有效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2016年继续推进12329公积金热线服务平台及中心网站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计划安排,做好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实施工作。

3、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整体形象素质。建立建全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水平。

4、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用房建设。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梧州市财政局要求编制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反映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574.04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7.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6.18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较去年下降53.67%,主要是业务用房专项较去年下降72.22%;及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及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24号)的文件精神,转让贷款利差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不再列入经费预算。

二、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574.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预算1497.86万元,上年结余76.18万元。

1、本年支出预算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15%,为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保障支出1479.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4.01%,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8.21万元,为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1451.55万元,为中心日常运转费用、业务系统维护升级、业务用房等。

2、本年支出预算按照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59.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2.85%,项目支出113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2.31%

基本支出359.70万元,较上年增长46.97%,用于在编职工、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中心日常公用开支。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31万元。

项目支出1138.15万元,较上年下降63.9%,用于公积金业务运行费用、聘用人员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及中心业务用房建设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9.55万元,用于支付公积金业务运行费用及聘用人员工资、社保费等;基本建设支出694.54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64.06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信息网络软件。

3、上年结余76.1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4.84%,用于上年未完结项目开支。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尚未进行车改,现有公务用车7辆(含管理部3辆)。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与去年持平。

附: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报表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一六年三月九日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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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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