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金管字〔2017〕49号 签发: 潘健忠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
具体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梧发〔2017〕5号),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我市又快又好完成“三个实现”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到2019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到2020年,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自治区前列。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主要任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 2017年年底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中要规范适用本系统统一行政裁量标准。
2. 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7年底前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17年7月底前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界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2018年底前完成。
2. 逐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完善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2018年底前完成。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在2017年7月底前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形成责任清单,并于2017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1.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在2017年年底前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和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干部任用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本机关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并依法制定相关管理规定。2017年6月前按照本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特别要落实和保障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经费,申请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2017年年底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要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中心党组织要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对各科室、管理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工作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二)每年12月中旬前,要分别将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书面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公室,并抄送市法制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说明理由。
(三)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附件: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2016―2020年)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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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2017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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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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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主要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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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1.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 市级各行政机关要依据自治区确定的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依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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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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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界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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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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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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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 |
通过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其他方式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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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完善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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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 |
公民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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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形成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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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清单,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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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和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干部任用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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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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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本机关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并依法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本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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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前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清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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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特别要落实和保障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经费,申请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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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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