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正义,依据《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骗提骗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现将2024年1月以来查处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以示惩戒。真诚希望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引以为戒,珍视诚信,依法合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特此公示。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附: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人员公示名单(共计1人):
1.夏X芬,45042119******8595,苍梧县沙头镇第一初级中学,持虚假的购房还款交易明细表办理并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