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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调整我市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09 09:38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政策调整符合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规定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梧政规〔2023〕9号)和《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因此,此次政策调整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二、本次贷款政策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仅涉及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三、明确多子女家庭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所提供的材料

缴存人除应符合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外,还应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如无法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提供居民户口簿。

四、关于政策执行时间的说明

以上政策调整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中心将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期间,如遇政策变动,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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