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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调整我市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9 09:36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缴存人:

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住房的刚需,同时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经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阶段性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45万元。

二、以上政策调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三、调整内容与以往规定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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