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缴存人:
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住房的刚需,同时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经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阶段性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45万元。
二、以上政策调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三、调整内容与以往规定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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