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5月,苍梧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动与苍梧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衔接,共商苍梧县房产交易信息共享事宜。双方就推进房产交易信息共享进行了积极交流,初步达成数据共享意向。
实现房产交易信息共享,在可获取苍梧县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信息及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的前提下,缴存职工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及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银行流水或刷卡票据,为职工办理业务提供便利条件。这项措施既简化了办事环节,又缩短了办结时限,避免了办事职工来回奔波,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提升了公积金中心核查信息真伪的能力,让骗提骗贷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没有了滋生的土壤,维护了提取管理秩序,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