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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0-09-14 15:35 来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适合的人群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学生等年满18周岁以上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无单位代缴公积金且在梧州市辖区内居住。 

二、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的好处

1.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后,即可申请最高3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优惠利率,减轻购房负担。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利息对比

年限

金额

年利率

月还贷额(等额本息)

总还贷额

节约利息

公积金贷款

30年

32万元

3.25%

1392.6元

501350.4元

18.55万元

商业贷款

30年

32万元

5.95%

1908元

686880元

备注:数据日期:2020年9月10日,商业贷款年利率按LPR利率加约1.3%计算。

2.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后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相关手续办理

由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1.网上办理:

登录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渠道(个人版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申请办理,无需提交任何资料。

2.柜台办理:

个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到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各管理部申请办理。

3.咨询电话:0774-12329 

(备注:以上政策随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变化而调整,政策解释权归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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